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簡介
為能更完善而有效照護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權益與福利,通過「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並99年1月1日起實施。該制度由教職員、學校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按月提撥儲金,採分戶立帳、統一保管運用方式,每個教職員均設退撫儲金專戶,得於離職、撫卹、退休時領取。又儲金制實施後,同時配合年金保險之規劃,私立學校教職員亦得擇選定期給付。目前每位教職員均得針對個人專戶進行自主投資,確保保障個人退休時的生活規劃。如此;對私立學校的健全發展及教職員的生活保障更趨完善。
何謂自主投資
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自主投資運用實施計畫是參考其他國家的退休金管理方式,將對投資標的選擇的權利,還給所有教職員,讓不同風險屬性的教職員,依據對未來退休生活的規劃,分配自己的提撥金,投入不同標的,藉提以提高其個人專戶累積儲金孳息。
目前規劃有三種投資組合,分別為積極型、穩健型及保守型。其中選擇保守型者,依據法令規定,政府有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保證。而三種類型是依據投資者對風險承受度高低來分類,積極型可承受較高的波動(即漲跌幅較高),穩健型係居中風險組合,而保守型則可承受風險程度最低。
依據主管機關規定,教職員在投資前必須完成風險屬型分析表,第一次做完後應列印下來,並完成親自簽名交給信託銀行。分析屬於積極型的可以投資積極型、穩健型或保守型投資標的,穩健型可投資穩健型或保守型投資標的,而保守型就僅能選擇保守型投資標的。
教職員每月1日至15日可以重新作風險屬性分析,依據結果變更新存入的儲金或庫存單位數,其中每月對新提撥金僅能選擇一種類型,但庫存部位可選擇不同之投資組合。在月底前三方提撥都分配到教職員帳戶後,進行實際申購及贖回工作。
參考網站
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會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