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0900049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級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告109年6月6日(星期六)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日本校教職員工及計畫人員給假、出勤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7214號函辦理。
    二、凡設籍高雄市並具投票權,且旨揭投票日(下稱是日): 
         (一)原屬工作日者,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
(二)原屬休息日、例假日、實施彈性工時所生空班日或國定假日者,本得行使投票權,爰不另予補假。
    三、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在不妨礙所屬人員投票之前提下,經徵得該員同意於是日出勤後,依下例原則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或由當事人選擇以加班換補休方式辦理。
         (一)是日屬工作日者,支給1倍加班費或同時數補休。
(二)是日屬休息日者,按休息日費率支給加班費或同時數補休。
    四、本校教師加聘、合聘附屬機構職務者,另從附屬機構規定辦理。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力資源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