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及第47條之1,經行政院於110年8月23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5012號令,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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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
二級警戒期間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兒童之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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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
重申學校現職校內之專業技術人員及編制外專任教師(如專案教師)不得依校內規定及程序逕改聘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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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
有關各私立大專校院 110學年度新聘外國籍編制內專任教師倘因未能取得簽證致無法入境,各校得審酌課程規劃、教學研究需要及新聘教師權益,彈性採取線上方式辦理到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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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
有關新聘外籍教師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取得居留證號其教師資格審查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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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
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期間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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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
【教育部函】110.07.27送審教師資格期刊論文網路公開採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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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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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
所詢因國內疫情警戒升級,於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教師以音樂會等作品送審教師資格方式之彈性配套措施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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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
所詢教師得否以學位論文或其改寫之著作送審副教授資格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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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