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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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21100121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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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核定本校藥學院毒理學博士學位學程林宜靜副教授歸建至醫學院醫學系實驗診斷學科,自112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林宜靜副教授、秘書處、人力資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