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108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0811010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校於兒童節、民族掃墓節及端午節各放假一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108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旨揭國定假日分別於4月4日(星期四)、4月5日(星期五)及6月7日(星期五)各放假一日。
二、本校教師加聘、合聘附屬機構職務者,國定例假日如須配合醫院醫療業務需要上班,得另擇期給予補假,並依醫院請假程序辦理。
三、本校附屬機構得視其業務需要,另從其規定辦理。
 
正本:本校各單位(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籌設營運處)
副本: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