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 職員工任用及晉升辦法、技術人員任用及晉升辦法 第二、三章 (108學年度起適用)
本校職員工晉升推薦申請表 113學年度起
113學年度可受理晉升推薦職級: (初、中、高級)組員、專員、(中級)技佐、技士、技正
111學年度起: 1.晉升(初、中級)組員、(初、中級)技佐適用 2.晉升高級組員、專員、技士、技正適用
職員工教育訓練計畫
相關表單
- 行政業務研習心得報告
- 二級行政主管教育訓練效益評估報告表
- 職員工教育訓練時數登錄申請
數位學習平台:
帳號密碼登入-我的課程(左上角下拉選項-點選講習課程)-開始上課(左邊課程資訊區項目點選)。
業務承辦單位:秘書處法規事務組 (分機:2808)
【教師】
- 教師申訴書
- 教師申訴答辯書
- 《法規》教師申覆處理要點
- 《法規》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職員工、計畫人員】
業務承辦單位:人力資源室 (分機:2064)
【性侵害、性騷擾事件】
- 性別平等委員會專區連結
- 《法規》教職員工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辦法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 本校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專用電子信箱shat@kmu.edu.tw
- 教職員工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及申訴流程圖
- 性別友善職場圖文懶人包-行政院性別平等會(112.10.24)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2.12促進性別友善職場情境手冊
- NEW!!新修性別平等工作法_30分鐘就上手(撰稿:王如玄律師)
- 勞動部「性騷擾之防治」網頁
業務承辦單位:環保暨安全衛生室 (分機:2278)、人力資源室 (分機:2068)
【職場不法侵害/霸凌事件】
私校儲金專區 (含退休相關)
本室於每學年度主管名冊公布後,會通知全校各單位至資訊系統「T.4.01.b.委員會輸入」提出申請,且名單核定後,
為力行節能減碳,校內委員不製發聘書,可至資訊系統查詢,校外委員則由本室製發聘書後,交由委員會承辦人轉交委員。
若非在委員會彙整統一上簽之公告時程內,委員會承辦人可另行自行上簽,並於核准後至「T.4.01.b.委員會輸入」維護相關資訊並上傳核定簽呈及名單,系統逕送人資室。
相關問題可連絡人資室謝小姐,分機2070、2104。
※ 有關教評會委員遴選事宜及注意事項由本室人力發展組另行公告。
本校委員會名單查詢
- 請先登入本校資訊系統
教職員請至資訊系統首頁>>Q.查詢系統>>Q.3.29.委員會名單查詢
學生請至資訊系統首頁>>D.學生資訊系統>>D.9.校務查詢>>D.9.1.01.委員會查詢
委員會相關表單
高雄醫學大學 函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 主旨:有關本校教職員工暨主管之職章樣式、規格及製發繳銷規定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正本:本校各單位 備註:計畫人員職章樣式請至計畫人員專區→計畫人員常見Q&A參閱。
承辦人:謝孟娟
電話:(07)3121101轉2104
傳真電話:(07)3133492
電子信箱:mjhsieh@kmu.edu.tw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0311035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隨文
一、依據本校103年9月18日103學年度第4次校務首長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職章種類、樣式及規格如附件一。
三、職章製發、補發、繳銷及辦理相關規定:
(一) 新進教職員工、新任主管、升等教師、編制異動人員之職章自即日起由人事室統一製發。
(二) 主管之連續章及授權決行章得依業務需求填寫「職章申請單」(如附件二)向人事室申請製發。
(三) 教職員工之連續章及單位主管授權章由各單位依業務需求,依照本公告該類職章之規格自行刻製,費用由各單位科室經費支應。
(四) 現行教職員工之職章規格不符者,各單位需依照本公告該類職章之規格自行重新刻製,費用由各單位科室經費支應,原職章由各單位自行截角後報銷。
(五) 人事室製發之職章遺失、毀損或更改姓名,需填寫「職章申請單」(如附件二)經單位主管及首長核准,會辦人事室提供印模後補發,並由申請單位自行刻製,費用由所屬科室經費支應。
(六) 各單位人員如退休、離職、升等、卸任主管、編制異動、更改姓名時,原職章應送回人事室截角後報銷。
(七) 有關職章製發、補發及繳銷之流程如附件三。
(八) 請各單位自行查核所屬人員之職章樣式及規格,規格不符者依上述規定辦理,並於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蓋印印模於職章清冊(如附件四)經所屬單位主管核章後,送人事室備查。
四、相關表單可至人事室網頁下載使用。
副本:本校秘書室、人事室公告
職章種類、樣式及規格一覽表
附件二
職章申請單(更新)
附件三
職章製發、補發及繳銷流程
附件四
職章清冊(更新)
112學年度
一、 本申請表業自106學年度起,改由被推薦人至校務資訊系統「T.0. 教職員綜合資料表(個人IC護照)」點選"約僱職員工納編申請"紐後,以pdf檔匯出,並由系統帶出表格中之個人基本資料。
二、 基本資料之「到校日期」及「約僱年資」均不計擔任本校計畫人員服務年資及留職停薪期間,且年資僅計至申請當年度4月30日止。
三、 「職能專長」資料,請被推薦人於校務資訊系統「T.1.0.01. 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維護。
四、「專業證照研習訓練」資料請於「T.1.1.04.個人證(執)照維護」維護、「外語能力」資料請於「T.1.1.08.外語能力證明維護」維護,完成資料維護並上傳佐證後,請持證照及證明正本至人力資源室驗退,始能於表格中呈現。
五、 「本校任職經歷」之「主要業務職掌」及「工作表現及特殊貢獻」部分須另以電腦繕寫。請開啟pdf,於【工具>內容編輯>新增文字】(位置視您使用版本可能有所不同)進行編輯;欄位若不敷使用,可另頁填寫檢附。
六、 申請表含推薦事蹟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至多共3頁。
112學年度納編名冊 (限校內IP,113.8.1生效)
法源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勞資會議設置要點 提案表單: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勞資會議提案單 現任代表:第三屆 (任期112.11.5~116.11.4,本屆勞方代表選舉於112.10.2辦理完畢,代表名冊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於112.10.18同意備查,並以本校112.10.18高醫人字第1121103536號函公布。部份資方代表於113.8.8改派,並經高雄巿政府勞工局於113.8.14同意備查。) 資方主席 開會頻率:本會議每3個月召開1次,於每年2、5、8、11月開會,下次會議於114年2月召開 會議紀錄: 第一屆 第三屆112.11.5- 第1次 會務承辦:朱小姐,分機2068勞方代表
任期起日
備註
資方代表
任期起日
備註
高煜凱
112.11.5
勞方主席
選舉林志隆
113.8.8
改派蕭夙娟
108.11.5
選舉
陳朝政
113.8.8
改派
劉益全
108.11.5
選舉
侯自銓
112.8.11
指派
何佩樺
112.11.5
選舉
王惠君
113.8.8
改派
李宣瑢
112.11.5
選舉
蔡宜玲
110.10.5
指派
104.11.5-108.11.4第二屆
108.11.5-112.11.4
116.11.4 第四屆
第五屆
第六屆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第6次
第7次
第8次
第9次
第10次
第11次
第12次
第13次
第14次
類型 | 教職員工識別證 | 專任計畫人員識別證 | 臨時卡 | 校友證 | 高醫之友證 |
身分 | 教職員工 兼任教師 |
專任計畫人員 | 臨時人員 校外合作計畫研究人員 |
高醫校友 | 退休教職員工 |
業管單位 | 人力資源室福利考核組 | 人力資源室福利考核組 | 人力資源室福利考核組 | 秘書處校友暨公共事務組 | 秘書處校友暨公共事務組 |
注意事項 | ※與附屬機構(附院、小港醫院、大同醫院及旗津醫院)合聘者,由附屬機構發 卡,請向附屬機構人資單位申請。 ※附屬機構借調至本校任職人員請繼續使用原有識別證,無需再向學校申請新 卡。具主治醫師身分教師兼任學校主管者,亦同。 ※兼任教師申請前,需先經簽呈核定。 |
※僅限專任計畫人員申請, 如為兼任助理需先經簽呈 核定。 |
※校外合作計畫研究人員,需附上相關證明 (例:計畫主持人之共同計畫合約書及使用人約聘契約書等...)以便查核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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