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職員工報到檢核單 (請至新進教職員報到管理系統列印)
- 教職員工履歷表 (請至新進教職員報到管理系統列印)
- 教職員工及職眷就醫優待表
- 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申請表 (教職員工健保加退保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1.7.09健保加退(停)保申請』線上辦理 (112.05.17起)』
- 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
- 勞退金個人自願提繳意願徵詢表
- 公文整合系統權限新增或異動申請表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 教職員工保密須知
- Q&A
- KMU教職員工職前性別平等教育影片
- 新進職員工線上講習暨測驗:平台路徑:高雄醫學大學數位學習平台(http://wm.kmu.edu.tw/)帳號密碼登入-我的課程(左上角下拉選項-點選-新進職員工講習課程)-開始上課(左邊課程資訊區第3項)。
- 職員工出勤應依規於校內登入資訊系統 T.1.2.01b.上下班簽到退維護 進行簽到退
- 職員工以手機簽到退(限使用校園wifi)之 設定說明
- T.1.2.02彈性上下班時間維護 彈性班別設定操作說明
-
職員工請利用資訊系統下列程式查詢個人出勤狀況,以免影響考績:
T.1.3.01.簽到簽退查詢(個人) --可查當日資料
T.1.3.01a.每日工作時數查詢 --僅可查前一日以前之資料
T.1.3.03.請、銷、未准假查詢
T.1.3.05.彈性上下班時間表(個人)
T.1.3.17.代理人查詢請假人假單
T.1.2.01b.上下班簽到退維護(新) --可查考核期間之事病假、遲到早退、未簽到退次數 - 請假須知:
- 新進人員第一次請假前,請先至資訊系統下列一、二項程式進行設定後,再至第三項程式請假:
- 一、至 "T.1.2.03.代理人維護" 維護請假期間代理人
- 二、至 "T.1.2.04.請銷假單線上審核流程設定" 依 "請假審核層級" 設定假單審核主管
- 三、至 "T.1.2.05.請假(以日計)"或"T.1.2.15.請假(以時計)"填寫假單,存檔後視假別上傳佐證附件資料,再按送出假單
- 四、依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辦法第12條,請假應於請假日前三日填具請假單敘明理由送出假單,若未能於三日前送單,請於「未於三天前請假原因」補述原因,職員工事後請假請於事發日起三日內補辦請假程序。
- 預請下一學年度的假(例如:於108學年度預請109學年度的假),請依下列說明操作:
一、先至校務資訊系統"T.1.2.04.請銷假單線上審核流程設定",完成109學年度線上假單審核人之設定(可由108學年度複製至109學年度,惟若109學年度主管名冊公告後,須依名冊自行至前開程式重新設定)。二、請至"T.1.2.03.代理人維護"檢視代理人是否有效,如原設定代理人已離職、退休或輪調,請變更設定(教師請設教學代理人,兼任主管者請加設行政代理人,職員工請設行政代理人)。
三、至"T.1.2.05.請假(以日計)"或"T.1.2.15.請假(以時計)"請假時,請先將程式左上角之"請假日期(起~迄)"修正為"1090801~1100731",並將請假單內之"學年"欄修正為"109",再依一般請假流程維護假單,始得順利存檔並送出。 - 其它提醒:
- 一、依本校分層負責明細表-一般性通則,教職員公假、出差簽呈應經一級單位主管代判,故公假假單上傳佐證資料均應先經一級單位主管核決後,始得上傳。如佐證資料未事先經一級單位主管核決,請將假單審核流程設至一級單位主管。
- 二、"T.1.2.03.代理人維護"中"代理人簽核假單"欄之"代理審核"除兼任主管者休假期間委由行政職務代理人代審假單時需設為"Y啟動"外,非休假期間或未兼任主管者,請一律設定為"N不啟動"。
- 三、欲查詢當周年度休假可休、已休及尚餘日數,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1.2.05.請假(以日計)」,按「(01特休假)可休天數查詢」鍵,將捲軸拉至以黃色字標示之目前周年期間即可。
- 四、具主治醫師身分教師之請假,請依本校附屬機構及相關事業規定辦理,並自醫院系統維護、送出或刪除假單,假單資訊將自動拋轉至校務資訊系統。
-
「出差旅費報告單」及審核權責單位劃分:
- 依據本校108年2月25日高醫人字第1081100696號函辦理。
- 凡循本校行政程序申請差旅費者,應於差前依規定完成公假申請並經核准。教職員工生請至校務資訊系統請假,專、兼任計畫人員請填具「專題(專案)研究助理請假申請單」,附屬機構及校外人士請檢具所屬機構之公假證明。
- 上開報告單表格請至會計室「表單下載」網頁下載,並回溯自108年1月1日起,依出差人身份分送相關業管單位本於權責審核右列事項:有無核准、假別之合法性及正確性、旅費報支採用之職務等級是否正確。
- 出差人身份及審核權責單位區分如下:
一、專兼任教師、職員工→人力資源室
二、專兼任助理(含獎助生及臨時工) →人力資源室
三、學生(非以上述身份出差者) →學院院長 (原為學務處,後配合學生請假辦法修正)
四、校外人士(非以上述身份出差者) →計畫主持人
- 教育部檢送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書函
- 賃居資訊站
- 本校各類福利項目
- 本校特約商店
- 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LINE官方帳號QRcode
幫助您了解私校退撫儲金制度、自主投資、理財知識、即時新聞 - 具醫院合聘身分之教師、助教如執業或指導學生實習時發生針扎,請持附設醫院批價單(其上註明針扎),逕至批價櫃檯表明公保教師身分,醫事室人員將協助處理,費用並由院方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