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類別及員額》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職級:編制內專任副教授2名 (須具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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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科別 |
需求名額 |
放射線治療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血液腫瘤內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職級: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15名 (須具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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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科別 |
需求名額 |
胸腔內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胃腸內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神經外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骨科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婦產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精神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小兒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耳鼻喉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腎臟內科 |
4名 (須具博士學位) |
心臟血管內科 |
2名 (須具博士學位) |
老年醫學科 |
1名 (須具博士學位) |
《專長領域》
應符合申請學科及任教科目之相關領域。
113學年度第2學期 (114年2月1日)
《應徵資格》臨床學科應具該專科醫師證書。
(1)申請職別之基本資格應符合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之規定。
(2)申請職別之必要條件應符合現行本校醫學院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細則之規定。
《檢具資料》[紙本A4格式]及[PDF電子檔]:
應徵新聘教師應檢附下列資料 |
確認V |
(1)經審定現職職級的教育部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黏貼照片)-甲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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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職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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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士學歷證書/證明影本(檢附正本供人資室及學系查驗後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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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自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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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論文著作目錄表 主論文:五年內 (109.02.01-114.01.31);參考論文:七年內 (107.02.01-11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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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人論文自評積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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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論文抽印本(論文集) A.論文有接受刊登證明Accepted letter,請一同檢附。 B.代表著作、主論文請檢附高醫IRB審查證明(含簡易計畫書)或動物試驗證明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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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刊登雜誌頁次SCIE/SSCI/EI類別I.F.排名/總數證明。 論文之Impact Factor、期刊排名或領域排名以論文發表前一年之JCR公布為主,如教師繳交申請資料當時前一年度JCR尚未公布,則以最新公布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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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上述(4)(5)(6)項相關表格可至醫學院網頁(路徑:首頁à教師升等/新聘/評鑑à升等/新聘教師(110學年度起適用) à【113學年度第1學期升等教師資格審查受理公告】)下載相關表格參考使用。網頁連結。 2.*新聘申請人為本校送審同職級報部者*,僅檢具上述(1)(2)(3)三項文件,並完成以下步驟。 A.教育部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紙本:手動修正【專兼任別】改為【專任】;並更新學歷。 B.請至本校【T.S.教師聘任升等系統-T.S.1.01.教師新聘/升等申請】線上申請及填寫當初申請本校同級教職時的代表著作,無須再上傳文件。 3.請備妥[應徵新聘教師應檢附資料]: A.紙本:檢送A4紙本各乙份至本校人資室 B.電子檔:依序掃描並組合為一份PDF組合檔,寄至:ytpan@kmu.edu.tw 醫學系潘小姐收。 4.待審核本次所繳【新聘教師應徵資料】後,始進行後續三級三審教評會審核作業(※)。 ※新聘教師審核步驟:(1)繳交新聘教師應徵資料à(2)醫學院正式受理à(3)三級教評會 ※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請務必填答) |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高雄醫學大學人資室鄭小姐收。(可親送)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醫學系○○學科專任教師、姓名及聯絡電話、E-mail】
收件截止後5日內,本校人資室將公告寄件者郵件編號,請應徵者自行至本校人資室網站確認資料是否已送達,如有疏漏請即刻來電洽詢。
《聯絡人》
醫學系潘小姐
e-mail :ytpan@kmu.edu.tw
聯絡電話:07-3121101轉2137/2336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