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承辦人:謝孟娟
電話:(07)3121101轉2062
傳真電話:(07)3133492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511017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布本校「臨床教師設置辦法」修正後全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本辦法經115年3月25日本校114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及115年4月16日第20屆第15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教育部115年5月21日臺教高(五)字第1150051000號函同意備查。
二、本辦法張貼於本校法規資料庫(http://lawdb.kmu.edu.tw),請各單位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正本:本校各單位(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
副本:本校秘書處法規事務組、人力資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