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承辦人:謝孟娟

電話:(07)3121101轉2062

傳真電話:(07)3133492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511017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布本校「臨床教師設置辦法」修正後全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本辦法經115年3月25日本校114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及115年4月16日第20屆第15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教育部115年5月21日臺教高(五)字第1150051000號函同意備查。

二、本辦法張貼於本校法規資料庫(http://lawdb.kmu.edu.tw),請各單位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正本:本校各單位(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

副本:本校秘書處法規事務組、人力資源室

 

  • 校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勵學大樓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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