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21100538號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陳永佳教授等24名升等通過教師名冊,請查照。
說明:
一、陳永佳教授等22名教師以專門著作送審教師資格,業經教育部審定頒證並依教育部112年2月7日臺教高(五)字第1120009476號函辦理,年資起算自111年8月起計。
二、劉佩芬教師及李為堯教師2名升等副教授案(原具同職級部定證書)業經本校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並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
三、升等年資依審定年資起算。
四、檢附旨揭升等教師名冊。
二、劉佩芬教師及李為堯教師2名升等副教授案(原具同職級部定證書)業經本校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並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
三、升等年資依審定年資起算。
四、檢附旨揭升等教師名冊。
~ 恭喜升等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