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地址:100217臺北市中山南路5

傳 真:02-3393-2319

聯絡人:陳怡霈

電 話:02-7736-5707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525

發文字號:臺教社()字第110007112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110年度「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推薦資料收件日期展延至110615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續依本部110326日臺教社()字第1100042010號函辦理(諒達)

二、旨揭計畫收件日期原定自11051日起至110531日止(以郵戳為憑),因近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展延收件日期至110615日(以郵戳為憑),請貴單位依限函送推薦資料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5樓曾博彥先生收,電話:02-25419690分機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