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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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vicky@kmu.edu.tw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0411032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級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所示
主旨:為核實扣繳本校教職員工薪資所得稅,請依說明段至資訊系統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政部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扣取稅款。
二、 本校全體專任教職員工(含約僱職員工)凡具配偶及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之受撫養親屬(詳如附件)者,請務必於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至資訊系統填報。
三、 填報路徑:資訊系統首頁>>T.教職員資訊系統>>T.1.教職員基本資訊系統>>T.1.7.05.薪資免稅額人員申報。
四、 本次填報僅適用105年度薪資所得稅之扣繳,爾後每年度之維護將另行通知。
五、 敬請據實填報,未填報者,均以無扶養親屬狀態扣繳所得稅。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