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06/30臺教人(三)字第1140068561號書函

 

凡設籍選舉區且具投票權者,且是日:

一、原屬工作日者,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

 

二、原屬休息日、例假日、實施彈性工時所生空班日或國定假日者,本得行使投票權,爰不另予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