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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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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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主旨: 函轉內政部「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9條、第22條之1、第24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依內政部111年6月13日台內移字第11109113784號函(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