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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通字第106001187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無附件
主旨:各校聘僱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所編列之工作酬金標準,建請非以學歷為單一考量,請查照。
說明:
一、為落實以專業能力為主之敍薪職場環境,各校聘僱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之工作酬金標準,建請非以學歷為單一考
量。
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係屬參考性質,非敍薪之唯一依據。雖勞雇雙方參考學
歷約定工資尚無違反勞動基準法,然仍建請各校仍應依工作性質、職務內容並參考工作者之專業能力、工作經驗、
專業證照等做為敍薪參據。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本部高等教育司、會計處、人事處、技術及職業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