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
承辦人:謝孟君
電話:(07)31211012071
傳真電話:(07)3133492
電子信箱:mchsieh@kmu.edu.tw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111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01103868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配合111年「基本工資」調整,本校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薪資作業因應措施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01015日勞動條2字第1100131349號公告及教育部1101021日臺教人()字第1100143340號函辦理。

   二、自1111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臺幣24,000元調整為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新臺幣160元調整為168元。

   三、專任助理工作酬金之最低支給標準將配合調整。

   四、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薪資作業如下:

(一)   系統內合約書主檔薪資類別為「日薪」者,且原時薪低於168元者,系統將逕予調至168元,勞保投保級距及保費亦隨之調高;若原時薪等於或高 168元者,系統則維持不變。

(二)   系統內合約書主檔薪資類別為「月薪」者,系統不會自動調整,請聘用單位留意時薪(薪資總額除以總工時)是否符合規定或原敘薪規劃,不符者請調低工讀時數或終止契約並辦理離職手續,同時依合於規定之工資,重新簽訂契約,並至遲於聘期開始前3日至人力資源室辦理報到手續。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力資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