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聘任升等系統 公用帳號申請

若尚在投遞應徵件之應徵者,暫不需申請公用帳號,也不用上傳文件至本校聘任升等系統。

公用帳號適用對象: 已獲推薦正式進入教評會三級三審階段之新聘申請者(如已有校院教職員工編號,請直接用教職員編號,不須另外申請)

 

未具本校(院)職號申請人,請填下方表單送出申請帳號。 已有本校(含附院)職號者,請直接登入本校資訊系統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