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性質*

全職

職務名稱*

專任助理

需求人數*

1

職類*

行政助理

職務說明 (:撰寫地更詳細、更吸引人,能提高求職意願)*

高雄醫學大學辦理
教育部委託南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工作計畫
約用專任助理人員職缺之進用資格、薪資待遇等說明

一、進用資格:須具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學位。
二、聘用期間:自11351日起至1131231日止,依計畫需求採一年一聘制。
三、工作地點及項目:辦公地點常設於教育部第二辦公室,工作項目由教育部指派之相關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推展工作及其他教育部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及差勤管理:
(一)該員正常工作時間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工時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但教育部得視業務需要採輪班制或調整每日上下班時間。
(二)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或停止例假、休假(紀念日)、特別休假而照常工作者給予適當之補假休息。
(三)每月第一週檢送上月「差假出勤資料(含刷卡紀錄)」,供計畫主持人檢核,以利核撥薪資。
五、請假、例假、(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請假規則、高雄醫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及聘約規定辦理。
六、聘用報酬:聘用人員之薪資待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按年資考核敘薪,由教育部113年度南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工作計畫支應該項人事費;如教育部停止補助本校本項計畫時,即終止約用關係。
七、福利:
(一)本校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及相關法規,為該員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並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為其提撥勞工退休金。
(二)該員在本契約有效期間之各項福利,依高雄醫學大學相關規定辦理。
八、考核及獎懲:該員之考核及獎懲,依高雄醫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與人事規章及聘約規定辦理。

工作待遇 (註: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之職缺,雇主於招募或僱用員工時,應先主動公告薪資數額之具體範圍,而不得採取「薪資面議」方式。)*

35120(學士)40165(碩士)

工作地點*

教育部(台北市)第二辦公室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預設)

出差外派

需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可上班日

二週內

接受身分(可複選)*

·         應屆畢業生

·         原住民

·         中壯齡

工作經驗

不拘(預設)

學歷要求(可複選)*

·         大學

·         碩士

科系要求

其他條件(語文、技能、證照等)

應徵聯絡人姓名*

邱玉誠

應徵聯絡人電話*

(02)77367824

應徵聯絡人mail*

yu_chen@mail.moe.gov.tw

應徵回覆(合適者將於下方天數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3

應徵方式(可複選)*

·         顯示應徵聯絡人EMAIL,供求職者自由聯絡

公告截止日*

03/2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