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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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217 發文字號:國研人字第1130100551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本院「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3430日受理申請,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函送本院各實驗研究單位,請查照。

說明:一、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府 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 (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6個月(1138月至1141月期間 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三、申請書填妥後,請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函送。四、檢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 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本院網頁https://www. narlabs.org.tw/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