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書函
地址:10051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曹美娟
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信箱: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保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權益,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期間,依個案情節從寬認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之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規定,請查照。
附件: |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持居留證明文件者參加健保認定問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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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保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權益,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期間,依個案情節從寬認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之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規定,請查照。
附件: |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持居留證明文件者參加健保認定問答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