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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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四)字第10800268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函轉內政部於本(108)年2月21日台內戶字第1080240664號令修正發布「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第3條條文,請查照週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本年2月21日台內戶字第10802406645號函辦理。
二、若需旨揭修正條文,請經由後附網址下載(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05114&log=detailLog)。
三、如有任何相關疑義,請逕向內政部洽詢。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