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31104538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公布修正「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暨本校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 

           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3年9月19日勞動條2字第1130148668號令、113年11月15日勞動保3字第1130087589號令及衛生

        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年12月11日公告辦理。

  二、自114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臺幣(以下同)27,470元調整為28,59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83元調整為190元。

  三、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11%調整為11.5%,與就業保險費率1%合計為12.5%,另本校適用之勞工職業災害

        保險費率由0.1%調整為0.11%。

  四、全民健康保險除配合基本工資調整,投保金額最高一級則由219,500元調整為313,000元。

  五、修正後「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如附件一

  六、修正後本校「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如附件二。

 

附件一 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附件二 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