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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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200145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告113年1月13日(星期六)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給假、出勤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2年12月19日臺教人(五)字第1120125203號書函辦理。
二、 凡具我國國籍及旨揭選舉投票權,且投票日(下稱是日):
(一) 原屬工作日者,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
(二) 原屬休息日、例假日、實施彈性工時所生空班日或國定假日者,本得行使投票權,爰不另予補假。
三、 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在不妨礙所屬人員投票之前提下,經徵得該員同意於是日出勤後,依下列原則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或由當事人選擇以加班換補休方式辦理。
(一) 是日屬工作日者,支給1倍加班費或同時數補休。
(二) 是日屬休息日者,按休息日費率支給加班費或同時數補休。
(三) 是日屬例假日者,應經事先調移後始得出勤,爰按其約定調移方式辦理。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力資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