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111044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公布修正「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暨本校「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
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1年9月14日勞動條2字第1110077619號函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局111年11月24日
公告辦理。
二、自11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從每月25,250元調整為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從168元調整為
176元。
三、另,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112年1月1日起由10.5%調整為11%,與就業保險費率1%合計為12%;
健保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7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及平均眷屬人數0.57人,合計1.57人。
四、修正後之「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如附件一。
五、修正後本校適用之「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如附件二。
各類身份保險承辦人
教職員工-陳雅雯(分機2066)
專任計畫人員-楊雅伶(分機2069)
兼任計畫人員/臨時工-謝孟君(分機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