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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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111017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增列核定本校顏正芳教授111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人力資源室111年4月26日第1112500041號簽呈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儘量避免非必要出國行程。
三、休假研究期間課程由職務代理人分別負擔,以不增聘教師為原則。
四、檢附111學年度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增列核定名單。
正本:本校各單位(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籌設營運處、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
副本:本校顏正芳教授、人力資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