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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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011042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頒布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人文與藝術教育中心主任由林慧如副教授兼任,聘期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中心110年12月8日第1105100187號奉核簽呈辦理。
二、 原主任姚惠忠教授自111年2月1日起教授休假研究。
正本:本校各單位(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籌設營運處、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籌設營運處、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籌設營運處)
副本:本校秘書處、人力資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