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011043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之保險費率,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為10.16%,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0年11月3日部退一字第1105397889號函辦理。
二、旨揭所指公保保險費率由原先12.25%調整為10.16%。
三、鑑於明(111)年全國調薪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通過,暫依現行保險俸(薪)額標準及111年1月起適用之新保險費率
計算,俟調薪案確定後,再追溯辦理變俸作業。
四、修正保險費率後之「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薪額及保險費分攤計算表」如附件一。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會計室、人力資源室
附件一 | 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薪額及保險費分攤計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