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011043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公布修正「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暨本校「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

           並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0年11月24日公告辦理。

    二、自11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從每月24,000元調整為每月25,250元。

    三、修正後之「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如附件一。

    四、修正後本校適用之「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如附件二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會計室、人力資源室 

 

 

 附件一 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附件二 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分攤金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