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1011043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公布修正「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暨本校「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
並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0年11月24日公告辦理。
二、自11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從每月24,000元調整為每月25,250元。
三、修正後之「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如附件一。
四、修正後本校適用之「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如附件二。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會計室、人力資源室
附件一 | 勞工保險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
附件二 | 勞保費及健保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表分攤金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