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0711038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告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暨公民投票日本校教職員工及計畫人員給假、出勤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中央選舉委員會107年10月24日中選人字第1073750359號函、勞動部106年12月11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2365號函及107年10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03號函辦理。
二、具投票權且旨揭投票日(下稱是日)原屬工作日者,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假一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
三、具投票權且是日原屬休息日、例假日、實施彈性工時所生空班日或國定假日者,本得行使投票權,爰不另補假。
四、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在不妨礙所屬人員投票之前提下,徵得該員同意於是日出勤者,應依下例原則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或由當事人選擇以加班換補休方式辦理。
(一)是日屬工作日者,依出勤時段支給1倍加班費。
(二)是日屬休息日者,依休息日費率計算加班費。
五、本校教師加聘、合聘附屬機構職務者,另從附屬機構規定辦理。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事室
註:外籍人士無本函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