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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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高醫人字第10611041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所示
主旨: 自107年1月1日起,公教人員保險費率調整為13.4%,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灣銀行公教保險部104年8月11日公保承一字第10400045047號函辦理。
二、旨揭所指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由原先12.25%調整為13.4%。
三、調整後公教人員保險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方式,因應明(107)年全國調薪
之預算案尚未通過,故107年1月份公保保費,暫依現行保俸標準計算,俟調薪案確
定後,再追溯辦理變俸作業。
四、調整後公教人員保險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如下所示。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會計室、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