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書函
地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江奇晉
電話:(02)7736-6712
傳真:(02)2397-6778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五)字第11001807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勞動部函、發布令、修正條文(111010500033_A09000000E_11000180774_doc1_Attach1.PDF,
111010500033_A09000000E_11000180774_doc1_Attach2.pdf,
主旨:檢送勞動部110年12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1005211551號令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
31條、第36條等相關內容資訊,請查照。
說明:依該部110年12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1005211554號函辦理。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部高等教育司、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