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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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張雯雅(02)27321104轉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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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wenyachang@tea.ntue.edu.tw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北教大人字第1070210038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1070210038-1.pdf、1070210038-2.odt、1070210038-3.odt)
主旨:教育部委請本校於本(107)年7月26日(星期四)舉辦「107年教育人事政策法制與實務創新研討會」,有關研討會
徵稿獎勵活動,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14日(星期一)止接受申請投稿,請查照轉知並鼓勵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2月23日臺教人(一)字第1070021047號函暨「107年教育人事政策法制與實務創新研討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研討會有關徵稿及獎勵辦法(詳如研討會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一)徵稿組別與對象:
1、個人組:
(1)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大專校院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人事人員。
(2)內政部、國防部、臺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所屬大專校院人事人員。
2、團體組:自由組成3至5人之團體,其中至少需包含個人組所屬機關(構)學校人事人員2人,得跨機關(構)學校邀請教職員工參加,並應以其中1人所屬人事機構名義投件。
(二)徵稿規定:
1、主題:詳如本研討會議題範圍,得自訂主題。
2、字數:個人組及團體組均以5,000至10,000字為限。
3、內容:運用適當調查或分析方法(例如問卷調查、實證分析或比較分析方法等),論述公教分途法制或實務運作之現況或遭遇困境,並研提供他校或人事政策法制或實務創新之具體建議。
4、審查標準:應包含上述內容項目,運用適當調查或分析方法30%,創新與實用性30%,人事政策法制或實務創新之具體建議及可行性40%。
5、獎勵辦法:分個人及團體2組,經評選區分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4等第(得從缺),提供獎狀及獎金之獎勵如下:
(1)個人組:特優: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0,000元及獎狀乙紙,1名。優等: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3名。佳作: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3名。入選:獎狀乙紙,若干名。
(2)團體組:特優:獎金15,000元及獎狀乙紙,1名。優等: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3名。佳作: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3名。入選:獎狀乙紙,若干名。
6、投稿請另附徵文獎勵申請書,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寄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三、如有相關事宜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張雯雅小姐,連絡電話:(02) 27321104轉82289,電子信箱:wenyachang@tea.ntue.edu.tw。
四、檢附「107年教育人事政策法制與實務創新研討會」實施計畫、投稿格式及徵文獎勵申請書各1份。
正本:教育部、中央警察大學、空軍軍官學校、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海軍軍官學校、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臺灣圖書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國家教育研究院、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圖書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體育署、陸軍軍官學校、陸軍專科學校、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公私立大學校院、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教育部人事處、本校人事室
校長 張新仁